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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某与被告A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一案

2025-05-24

一·案情简介

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原告是否穷尽了内部解散公司的手段,是否应通过法律手段解散公司。

 

关键词:公司解散、穷尽、股东、损害。

 

原告黄某与被告A公司、第三人 B 公司、 C 公司、 D 公司、 E 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。2017年6月,原告通过受让被告当时的股东李某、张某所持有的被告股权成为被告股东,持有的股权为15%,担任法定代表人。被告其他四名股东为中和 B 公司(30%)、 C 公司(25%)、 D 公司(20%)、 E 公司(10%)。截至目前被告的股东持股比例一直未发生变更,原告持有被告的股权超过被告全部股权的10%。